10/1台中市政府公告要噴藥
10/2就大批清消人員和警察破門而入
強制噴藥消殺
住戶批評 大批人馬進入
動作粗暴 不脫鞋 踩壞磁磚
政府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的霸王條款
但請問這種作法到底有沒有問題啊?
台中市的媽媽市長盧秀燕
既然是媽媽市長
難道不能有其他比較好的方式嗎?
或者或更溫柔的手段?
我個人很反對這種作法
高雄有類似做法時就很反對
美國有『堡壘原則』
將私人房屋土地視為神聖不可侵犯
台灣就算保障強度沒這麼高
但這種強行破門而入的操作
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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