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teor724》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以下問題
: 如果還沒通過區大前,
: 1.檢舉輪椅不能放停車格
: 是凸顯冰冷的社區規定,還是冰冷的檢舉人內心?
一般來說沒通過區權會決議
就沒有違規問題
就算通過了
也不代表你能亂動私人物品
只能請管委跟該住戶調解
如確說不聽 可寄存證信函
並向公所舉發
程序大概是這樣
實際還是要看規約內容
就算是規約也不能大於法律
面對身障人士 弱勢族群
公所不可能讓管委這樣亂搞
一定會調解
不能放輪椅
如有這麼不人道的規定
就看誰想背負這臭名
: 2.地上爬行不接受幫助是自導自演?難道不是受害人被羞辱,內心憤恨不甘嗎?
: 3.輪椅有不明液體,誰都不能確定是什麼?難道就有人敢碰?
: 可以不幫忙,可以漠視,但是檢討被害人來隱藏自己不作為的愧疚那就是不應該。
: 暗諷受害人根本沒有意義
: 這種情況就好像
: 不斷指謫窮人不努力,卻不檢討政府失能導致貧富世襲。然後新聞報道富人上台大的機率
: 是窮人的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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