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snaree2 ( )》之銘言:
: 依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的描述,只要符合其中五項,就很可能患有「自
: 戀性人格違常」(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
: 1.對自我重要性(self-importance)的自大感。如誇大成就與才能,在不相稱的情況,期
: 待 自己被認為是優越的。
: 覺得自己檢舉對社會很有幫助,自我感覺良好
: 2.專注於無止境的成功、權力、顯赫(brilliance)、美貌或理想愛情等幻想中。
: 以為一直檢舉交通社會就會變好 但數據上並沒有改善
這兩點可以請你提供數據來源說明檢舉對於社會沒有幫助嗎?
[img]https://i.imgur.com/U5SUdWT.jpg[/img]
就我自己常檢舉的住家附近窄巷路口轉彎處(紅線),過往一天到晚有汽車違停擋住視線,
走路過去常常差點被機車撞到,騎車過去也要擔心撞到人或被其他車撞,
在我密集檢舉了大概三個月左右以後,最近基本都沒什麼看到有車違停在那了,
這對於附近路人、機車騎士來說叫做沒幫助?
你也不要提說"數據顯示,近年民眾檢舉數量增加,但是交通違規數量也是逐年增加"
這種東西來跟我說社會沒有改善。
數據呈現只是數字,怎麼解讀則沒有一定,
光是汽機車數量增加、有駕照的人口數增加都可以造成違規的數量增加吧。
影響的因素那麼多,你怎能推知檢舉這一單項沒有抑制作用?
: 3.相信自己的「特殊」及獨特,僅能被其他特殊或居高位者(或特定機構)所瞭解,或應該
: 和這些高位者有所關聯。
: 需要被政府讚揚、或得到其他檢舉魔人的認同
: 4.需要被過度地讚美。
: 特地到板上發文說自己是檢舉魔人獲取贊同
: 5.認為自己有特權。如不合理地期待自己有特殊待遇或別人會自動地順從他的期待。
: 6.在人際上顯得剝削。如占別人便宜,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 7.缺乏同理心:不願意去辨識或認同別人的情感與需求。
:
: 無法體諒他人
: 因為健康或就醫逼不得已的違規
我檢舉過太多停在超商、手搖飲店、小吃攤、便當店旁邊的了,
還有每天在自家騎樓停爽爽讓行人非得走到馬路的,
告訴我逼不得已的點? 低血糖快死了要馬上買飲料? 家裡隨時要死人要送醫?
同理心,哈哈
: 8.時常妒忌別人或/且認為別人是在妒忌他。
: 認為別人是在忌妒他的行為以為別人對他的行為感到生氣而獲得愉悅
: 9.顯現自大、傲慢的行為或態度。
: 自詡為正義使者到處跟人吵架 還特別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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