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官為何會這麼關心加害人?

作者: swfswf (scfw)   2023-11-04 23:27:20
※ 引述《aprendes (隔絕)》之銘言:
: ※ 引述《swfswf (scfw)》之銘言:
: : 這個回應是胡說八道,不是法律的問題也不是修法能解決的問題。無罪推定和罪疑惟輕是
: : 對於犯罪事實有疑問的狀況適用,本討論串的案例並無此種情形,犯人的犯罪事實是毫無
: : 疑問的。這些案例法官審判的結果,只是顯示當事法官有輕判之心,這種法官比率增高的
: : 話,整體上造成法律無法發揮適當懲戒犯罪的效果,違反公平正義的原則,也讓台灣的未
: : 來會越來越亂。
: 你誤會了
: 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出於殺人犯意,也是犯罪事實的一部份
: 你所謂「毫無疑問」的部分,只是「刀子刺傷」此一客觀事實毫無疑問。
: 主觀層面的犯罪事實,有傷害與殺人這兩種可能性,並非毫無疑問。
: 罪疑惟輕在主觀層面一樣適用。
: 所以當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主觀上有殺人故意時,就要採取有利被告的認定,
: 也就是成立傷害罪。
這就是所謂的「魔鬼代言人」之類的律師,儘量幫犯人減罪脫罪的說詞。拿刀捅人導致臟
器外露的重傷,還可以說沒有殺人犯意,只有傷害犯意,所以僅成立傷害罪。
這一切都是萬惡的廢死論的後遺症。廢死論者以廢死為高於一切的天條,為了達成廢死的
目的,可以動用一切手段,如不停提釋憲來阻止死刑的執行,就算有死囚不願意想死,也
要偽造簽名幫他列入上訴名單中。而最重的刑罰當然是死刑,死刑以外的刑罰如果越判越
輕,當然有利於廢死。所以法官判越輕的,未來受重用高升的機率就越高,這樣有助於廢
死團體達成他們千秋大業,完成廢死烏托邦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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