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啦
國民黨這麼確定自己才是對的
那就去民事法庭告柯文哲啊
民法153條第二項: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
,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去讓法院認證啊
而且國民黨始終搞錯重點
柯藍白合文哲本人是重點嗎?
國民黨想要的是柯文哲的選票啦
那些選票是這麼容易轉移的嗎?
你想像一下
如果柯文哲明天一大早去國民黨黨部
跪在門口痛哭流涕
大喊「朱主席我錯惹,請讓我跪舔猴猴當副手」
你覺得這樣可以帶多少選票來跟你藍白合?
還有多少白粉這票投得下去?
柯文哲已經很認真在KMT想辦法
儘量找個掉票少的能說得過去的理由來合
沒想到KMT破猴廢到內參加讓分都不會贏啊
這不是爛泥扶不上牆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