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地院前法官蔡政佑偷拍女法官隱私 判

作者: 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   2023-11-22 12:40:11
ETtoday新聞雲
桃園地院前法官蔡政佑偷拍女法官隱私 判賠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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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佑偷拍女法官隱私,二審判賠45萬元。(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前法官蔡政佑,懷疑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竟2度偷拍曾女辦公室電
腦螢幕,向院長檢舉。蔡政佑最後被判刑5月定讞,另外也被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女法官
求償180萬元,一審判賠40萬,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2日二審加碼,改判賠45萬元。可上
訴。
本案發生於2020年5月25日中午時分,曾姓女法官因有事暫時離開辦公室,請求同辦公室
的蔡政佑代為處理公務,蔡男竟藉此機會,觀看曾女與他人間之LINE對話紀錄。蔡男懷疑
曾女可能有婚外情,立即以自己手機拍攝曾女電腦螢幕上之LINE對話畫面,並將本事告知
時任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
但院長調查後,曾女向院長表示雙方均已離婚,並非婚外情。院長轉告蔡男,但蔡男不信
,又在同年6月17日下午,趁無人在辦公室之際,偷偷使用曾女公務電腦,再以手機拍攝
電腦螢幕畫面約20餘張照片。由於曾女早有預備,在座位後方裝設監視器,拍下蔡男偷偷
使用曾女電腦的畫面。曾女隨即提出妨害秘密告訴,並請求檢方搜索桃園地院,全案因此
爆發。
蔡政佑最後遭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不僅如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也判決將
蔡政佑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確定。曾女另外提出民事訴訟,針對蔡男第一個行為求償80
萬元、第二個行為求償100萬元,總計求償180萬元。
一審法院判決蔡男須賠償4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2日二審判決,高院認為蔡男第一
個行為須賠償24萬元、第二個行為須賠償21萬元,總計需賠償45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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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我是覺得很奇怪~就算這女同事有婚外情,那關你什麼事?沒搞清楚狀況還向院長檢舉?
五樓魯肥宅每天都在監視妹妹的一舉一動~只要吃飯沒嚼三十下就馬上向媽媽檢舉~
哩來貢跨麥咧法官的工作不是都做不完嗎?怎麼會有這種閒情逸致去檢舉別人的私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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