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44754 (神仙索就此失傳了)》之銘言:
: 嗯......
: 侵占遺失物其本上屬非告訴乃論罪
: (除非是親屬間才能撤告)
: 所以這咖硬跟警察說要提告
: 警察也不能拒絕
: 而告了後就要送去檢察官那
: 不然會被說吃案
: 然後倒楣鬼被吉後得再次去警局做筆錄
: 正式,有錄音錄影的那種
: 雖然這事98.87%到檢察官那就不起訴了
: 只是倒楣鬼就是浪費時間再去警局
: 還得等不起訴書寄來
: 但萬一碰到硬吉且要賴給撿的人
: 那就不好講了......
: 所以看到錢包在地上
: 真的當沒看見就好,別那麼好心
: 也不用通知警察啥的
: 別碰,別管最安全= =
我直接說我感想啦,如果報案的人拿得出報案3聯單 貼出來
我馬上捐1000給慈善機構
一開始很氣要提告,被網友說是非告訴乃論之後馬上聯絡到苦主說不告了
科科 希望3聯單能貼出來啦,我是很想做善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