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閱一下《戶籍法》,可以看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30006&flno=16
第16條
3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可以把法條看完再發文嗎?
※ 引述《zsa123 (沉默的熊)》之銘言
: ※ 引述《anger312143 (anger)》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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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媒體來源:
: : 聯合新聞網
: : 2.記者署名:
: : 聯合報/記者程遠述/台北即時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中選會:依法查證正副總統參選人國籍 12月15日公告名單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表示,民主進步黨推薦的賴清德先生、蕭美琴女士與台灣民眾黨推薦
的
: : 柯文哲先生、吳欣盈女士和中國國民黨推薦的侯友宜、趙少康則於11月21日及24日向中
選
: : 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各組候選人於申請登記時均繳交授權查證外國國籍
同
: : 意書,中選會也已於11月27日依法循例函請外交部協助查證。
: : 中選會表示,也正進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作業,將於12月5日前
召
: : 開委員會議審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並於12月15日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
選
: : 舉候選人名單。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udn.com/vote2024/story/123307/7606940
: : 6.備註:
: : 被取消資格是不是就等2028了?
: : 幫CF QQ
: 會不會查到自己人啊 幫QQ
: 根據這篇報導
: https://168abc.net/special-report/won-lm/11657
: 蕭美琴出生在日本 雙重國籍
: 蕭美琴自稱出生在日本,出生時同時具備中華民國籍和美國籍,且2002年已經放棄美國籍
: ,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如果蕭美琴自述為真,就不是「回復」國籍,也非歸化、更與
: 陸港澳無關
: 補充:
: 根據第20條第2項規定:「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
: 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 蕭駐美三年半 在台不到六個月
: 2.根據第20條第1項規定:候選人必須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而蕭美
: 琴駐美三年半,並沒有「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還能當副總統候選人嗎?
: 根據第 4 條規定,候選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所以,蕭美
: 琴只要戶籍仍在台灣6個月以上,就沒問題了。
: 緊接著
: 超過2年未入境 應強制遷籍
: 3.不對啊!根據《戶籍法》規定,海外國人不便返國,超過2年未入境,就會強制遷出戶
: 籍,蕭美琴駐美三年半,既然人在國外,則應依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 但依規定,戶籍被遷出者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未來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後,即
: 可辦理遷入登記。
: 現在回國 恢復戶籍未滿6個月
: 4.好吧,就算蕭美琴現在回國,立刻恢復戶籍,距離大選剩下50多天,戶籍不可能在台灣
: 6個月以上,回到前面第二題,蕭美琴還是不能參選!
: 這樣無差別攻擊會不會打到自己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