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vmlve (小強)
2023-11-30 13:04:34覺得 觀念是不是這樣
假如 進一家公司,要求提供
學歷,經歷
學歷:台大xx系
經歷:台積電xx工程師
在延攬、面試的作業SOP裡
應該要註紀錄
誰負責確認 學、經歷
若 提供資料有誤
面試人員有什麼責任
應徵人員有什麼責任(卸任+繳回+賠償?)
對阿北來講,相信副手符合參選資格
若沒有,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對於 有美英生活背景的人
是不是 對於自主性比較重視?
上次選舉
還好陳珮琪有20年前的收據
獎學金事件,也是有20年前記帳紀錄
揭露文件能 赫阻謠言
不過需要時間去尋找
可能也有人不喜歡將這私人的文件公布
有一個人有疑問,就要找一個證據
在攻防上比較被動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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