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RUTO (鳴人)
2023-12-03 15:40:59※ 引述《Anfany (虎虎虎生風)》之銘言:
: 剛剛查了一下,國籍法
: 依據國籍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只要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即屬中華民國國籍;於國籍法修正公布時(民國89年2 月9日)仍未成年的子女,亦可適用本法,溯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89/2/9 往回推 18年,初估民國71/2/9
: 也就是1982年,而蕭美琴生日是 1971/8/7
: 法案公佈已經成年,約29歲
: 所以看起來不適用父母一方為中華民國籍,
: 自身也是中華名國籍
: 鍵盤分析,有錯請指正
: 感謝
中華民國十八年的國籍法
第一章 固有國籍
第一條
左列各人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時父為中國人者。
二、生於父死後,其父死時為中國人者。
三、父無可考或無國籍,其母為中國人者。
四、生於中國地,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這樣看來這沒爭議
是只要父母有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
出生後自動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二章 國籍之取得
第二條
外國人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一、為中國人妻者。但依其本國法保留國籍者,不在此限。
二、父為中國人,經其父認知者。
三、父無可考或未認知,母為中國人,經其母認知者。
四、為中國人之養子者。
五、歸化者。
因為這條有個大前提是外國人
不太清楚拿到現代要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