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
好煩
阿肥有個學長
在美國有綠卡
美國生了個小孩
美國人
後來學長也因為綠卡變美國人
這樣這美國小孩
需要放棄中華民國籍才能當美國人嗎?
答案是否
在台灣沒報戶口
過年過節
就以美國人身分回台灣
他有一天
想拿中華民國籍的時候
叫回復國籍嗎?
不
國籍法寫得很清楚
要先放棄才有回復
他一開始根本不用放棄中華民國籍
就有美國籍了
他現在只是第一次要主張自己的中華民國籍
這不叫回復
這也不叫歸化
事情很簡單
你懷疑蕭美琴放棄過中華民國國籍的
拿他放棄過的證據出來ㄚ
而不是叫蕭拿證據!!!!!
因為你要怎麼叫沒放棄過的人
證明自己沒放棄過???
因為你要怎麼叫沒放棄過的人
證明自己沒放棄過???
因為你要怎麼叫沒放棄過的人
證明自己沒放棄過???
ㄇㄉ一堆腦袋邏輯都不好使的蚵白粉
有空發文快去捐500啦
CF說你們還要捐20天
笑死
※ 引述《mirrorlee (mirrorlee)》之銘言
: ※ 引述《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之銘言:
: : 蕭美琴1971年在日本出生
: : 父親台灣人、母親美國人
: : 中華民國籍屬人、日本籍屬人、美國籍屬地
: : 所以剛出生的蕭美琴只有中華民國籍
: : 蕭父 蕭清芬
: : 1986年才離開台灣到美國
: : 1973到1986年在台南神學院任職
: : 因此蕭美琴在台灣生活15年
: : 讀完國小和國中
: : 這段時間的蕭美琴理論上是只有中華民國籍的
: : 很難想像這麼長的時間蕭父沒有幫蕭美琴辦理戶籍
: : 以及15歲用什麼身份和文件飛到美國繼續讀書
: : 除了日本醫院的出生證明
: : 接下來的文件都要從台灣這邊生出來
: : 好吧
: : 廣大有智慧的鄉民們
: : 想想什麼情況下會讓之後回國的蕭美琴
: : 取得身份證困難重重
: 這問題主要就是看內政部
: 關於蕭美琴的資料調出來就一翻兩瞪眼
: 下午有新聞
: 中選會將行文各部會確認候選人資格
: 就等公布吧
: (坦白說 就算有問題 誰敢讓DPP這組喪失資格不選 到時候問題只會更大)
: 但我有一個大膽的假設
: 可能可以說明為什麼蕭美琴小時候在台多年卻未申報戶籍
: 以及可能放棄過國籍的情形
: 癥結點不在蕭父蕭清芬生蕭美琴時是否有中華民國國籍
: 而在於
: 1977年8月16日基督長老教會「台灣主權獨立宣言」
: 當時蕭清芬的身分是台南神學院的院長
: 在尚未解嚴的當時
: 是情治單位重點監視的對象
: 又根據美國國籍規定
: 美籍父母在海外所生之子女
: "父母一方為美國公民,另一方為非美國公民,於1952年12月24日至1986年11月13日之間
: 生育的婚生子女:若美籍父/母一方在孩子出生前曾在美國實際居住達十年,其中至少有
: 五年為他/她年滿14周歲後居住的,他們在美國以外生育的子女可能有權獲取美國公民身
: 份。"
: 也就是蕭美琴即便不是在美國而是在日本神戶出生
: 但他仍有可能具備美國國籍
: 很大的可能
: 在當時的情況下
: 蕭父為了保護蕭美琴
: 幫他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
: (查了一下放棄國籍規定 未成年子女的確可以由父母代為放棄)
: 避免一旦出事
: 蕭美琴因為有中國民國國籍被限制無法出境
: 當她的身分是純粹的美國公民時
: 蕭美琴可以輕易地憑藉這個身分
: 跟隨母親或託付給教會友人帶往美國生活
: 否則
: 很難想像為何一個長年跟自己在台灣生活的親生小孩
: 為何不申報戶籍
: 從而取得身分證字號
: 而是以較難申請入小學或國中的僑胞身分在台灣生活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