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on770301 (Jason)》之銘言:
: 邏輯反過來就能解決!
笑死
: 1.政府規定凡是近三年內結婚且生有一子以上的夫妻,能申請以1/4的市場價買到房。 政府
: 補貼。
那已婚好幾年了生有一子以上的,名下無房的,為什麼不補貼?
符合規定本來有房子後來賣掉變沒房子的要不要補貼?
買套房補貼800萬,賣地堡的要補貼8000萬?
我本來要賣1000萬的房子,你頭期200萬,政府補貼750萬
那我們討論一下,我賣你2000萬,政府補貼1500萬,你簽名我拿補助房子送你,如何?
: 2.此房一生只有一次機會,用完即沒。
好啦,我知道你只是在開玩笑亂講
: 3. 規定不得轉售。 只允許用原價賣回給政府。
我用政府補助8000萬買上億豪宅然後出租給有錢人不報稅
,這投報率有沒有人可以幫我算算?
: 4.假結婚騙房者,經檢調、法院判決,該房屋強制拍賣。
: 這樣你摸摸你的懶趴,為了這房子,婚是不是要結下去,孩子是不是試管也要生出來。
: 沒對象的也要積極尋找。
: 因為你沒用到就是虧!
不要搞補貼,搞補貼就是炒房,搞補貼就是讓你們這些窮人加入炒房
越多人炒房房價就是越貴
只要規定有一個親生孩子才能買一間房子,沒孩子的只能租屋,不朔及既往
不就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