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蕭美琴國籍爭議 王欣儀揪「回復國籍」:

作者: kim (@@@@@@@)   2023-12-04 16:56:24
※ 引述《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Newtalk新聞
: 2.記者署名:
: 李宣萱
: 3.完整新聞標題:
: 蕭美琴國籍爭議 王欣儀揪「回復國籍」:一樣不得參選
: 4.完整新聞內文:
: 各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開始投入火熱選戰,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身陷雙重國籍爭
: 議,同時在網上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也遭傳擁有雙重國籍的輿論,事實查核中心已
: 於昨(2)日證實為錯誤訊息。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今(3)日在臉書表示,蕭美琴到
: 2002年才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但期間就讀過台灣學校才去美國,照理應該「曾有」中華
: 民國國籍,而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回復國籍」ㄧ樣不得參選。
: 王欣儀指出,台灣屬於血統主義,雖然蕭美琴出生在日本,媽媽是美國人,但生父是台灣
: 人,所以可以有中華民國國籍;2000年她當總統府顧問的時候,當時應該是沒有去辦中華
: 民國籍,所以她說無法放棄美國籍;到了2002年,為了擔任立委,才願意放棄美國籍,辦
: 了中華民國身分證。
: 她根據維基百科上的資料顯示,蕭美琴在台灣就讀過台灣省立台南師範專科學校附屬小學
: 、台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台灣省立台南女子高級中學,之後才去美國,如果屬實,之前
: 她就讀這些台灣學校時,照理應該「曾有」中華民國國籍才對,除非蕭美琴當時是以「外
: 僑」身分就讀。
: 王欣儀強調,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法律規定,「回復國籍」ㄧ樣不得參選副
: 總統,但民進黨至今,只澄清蕭美琴已在2002年放棄美國籍,卻完全沒有對「回復國籍」
: 的問題釋疑。她質疑,「想參選副總統的人,對這樣最根本的法律問題,拿出證據,說清
: 楚講明白,很難嗎?」
: 她也質疑,維基百科上寫著,蕭美琴的中華民國籍是從1971年「至今」,明顯是不符事實
: 的詐騙。她喊話,要參選副總統這麼攸關國家重大的職務,民進黨從上到下都瞎眼、睡死
: 了嗎?是不懂更正,還是故意為之?請別再閃躲,儘速給國人一個交代。
: 而針對蕭美琴具有雙重國籍爭議,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辦發言人戴瑋姍表示,「蕭
: 美琴大使於2002年放棄美國籍,網路謠言已經被事實查核中心,認定為造假謠言,呼籲台
: 灣民眾不要被影響。」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12-03/899051
到底王欣儀在那邊講三小
第一,
你拿維基百科來講,麻煩妳好歹拿一些比較原始的資料來講,
維基百科只是把第一手資料整理後彙整成一個頁面,
而且任何有心人都可以去改。
第二,
國籍法 第2條第1項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而被放在第四類【歸化者】就表示,
那個人他不是天生就有ROC的父母。
如果蕭美琴她爸媽都是ROC國籍,
那她沒有恢復,也沒有歸化,她本來就天生具有ROC國籍,
一直沒去領身分證而已。
妳如果對於小孩可以天生自帶ROC國籍這點不爽,
那妳去呼籲妳家立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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