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謄本就已經把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的面積給你了
至於說你要怎麼換算你的每坪單價
分母含公設,或者扣除公設,或者甚至連附屬建物都扣掉
愛怎麼算就怎麼算,完全看你自己
對賣方而言,反正他就是一戶這樣賣
不管是含公設每坪100萬,或者扣除公設後每坪賣135萬
你要怎麼解讀價格,那都你的事
反正總價都不會改變
買不起房的,也不會因為改制度就買得起
至於說為什麼賣方還是會反對「實坪制」?
簡單,因為沒必要
對有點概念的人而言,現在早就是實坪制了
看謄本就知道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的面積
至於價格合不合理?菑v斟酌
更不用說表彰公設使用權的問題
我們不用浪費社會資源大肆修改既有規範
就只為了那些看不懂謄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