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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呂欣潞/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飛失1年多!「空中的狗」栗翅鷹遊蕩新店找嘸主人 開始獵捕野鴿
4.完整新聞內文:
栗翅鷹被民眾發現遊蕩新店水源道路附近。(圖/新北市動保處,下同)
記者呂欣潞/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中華民國馴鷹協會轉交的一隻栗翅鷹,該隻飛失的栗翅鷹在新店水源
高架下方盤旋了一年多,民眾向馴鷹協會通報。成功誘捕栗翅鷹後,由動保處暫時收容照護
,動保處已透過腳環公告尋找原飼主,呼籲民眾在飼養猛禽時要做好相應的管理,若有遺失
應盡速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栗翅鷹在當地已生活將近一年多,平時會獵捕附近的野鴿。
栗翅鷹又被稱為哈里斯鷹,為台灣5種合法飼養的老鷹之一,主要分布在美洲,由於牠對主
人的服從度高又黏人,被稱為「空中的狗」,成了近年來想要養鷹者的入門款。馴鷹協會於
10月23日獲報,得知有一隻栗翅鷹在新店水源高架下方自行車道生活,甚至已經開始地域性
的獵捕野鴿,引起了地方居民的擔憂。為了避免栗翅鷹群聚繁衍帶來的生態問題,馴鷹協會
召集鷹友進行協尋,最終於10月25日成功捕獲了這隻栗翅鷹。
經過馴鷹協會鷹友們的協助,栗翅鷹身上僅有固定腳環,健康狀況良好無毛滴蟲,鷹友協助
對牠進行體外寄生蟲的驅蟲措施並替其配戴上全新腳絆、腳帶、短繩等,盼原失主領回後能
夠用心照顧,避免再次失踪。隨後,馴鷹協會將栗翅鷹轉交給動保處,動保處則立即進行網
上公告,希望透過腳環編號找到原飼主,希望有在新店區附近遺失栗翅鷹一年以上的鷹友,
帶著相關證明及腳環編號前往動保處核對領回。
栗翅鷹目前送交動保處尋找原飼主。
中華民國馴鷹協會會長陳建宏表示,雖然國內目前可以合法飼養栗翅鷹,但是飼養這類的猛
禽在台灣均為外來種,如果飼養不當或放飛遺失至野外,將可能襲擊路過民眾或造成野外生
態浩劫。如不慎遺失這類特殊寵物,可盡速通知馴鷹協會或通知動保處,大家一起幫忙尋找
,避免後續在外大量繁殖造成生態問題。
栗翅鷹身上有腳環,可透過腳環尋找原飼主出面領回。
陳建宏提到,由於老鷹食性不像飼養犬貓一般容易準備,每日需要準備鮮食,甚至是活體食
材才適合老鷹進食;飼養過程中也必須提供適當的活動空間,每天花時間「溜鷹」用心訓練
、照料,老鷹平均壽命可達20年,算是非常長壽,一定要有照顧牠們一生的決心。因此若想
飼養猛禽,不能只是一時好玩嘗鮮,應考慮清楚。
▲馴鷹協會呼籲民眾,飼養猛禽鷹做好自身評估才可飼養。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目前台灣可合法飼養的5種老鷹包含栗翅鷹、蒼鷹、紅尾鵟、紅鳶以及
遊隼,雖然「人工繁殖」個體可合法進口和飼養,呼籲民眾飼養前仍應做好動物管領及標示
,如裝置腳環及施打微型晶片可減少日後遺失問題,民眾飼養之動物如有走失可上動保處官
方網站「公告招領」及「遺失協尋」區尋找。
新北市動保處說明,台灣所有野生猛禽皆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任何持有或飼養野生猛禽的行
為,包括所有常見的本土留鳥猛禽與任何一種貓頭鷹,均屬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依法不得
獵捕、買賣、持有、飼養、繁殖。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或瀕臨絕種
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
150萬元以下罰金;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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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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