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好了,所有路段劃停車格收費,再也沒有黃線跟紅線。
既然一堆人這麼愛不買車位就買車,把所有劃停車格的地方包含轉彎全部畫上收費停車格如
何?
停車問題既然不能解決,不如把所有能違規停車的地方都收費,讓大家以後出門連違停的地
方都沒有。
所有能臨停的地方都是收費停車格的時候,唯一能違停的就是併排停車,既然這麼不爽檢舉
人,那就讓汽車駕駛自己因為併排擋到後車被檢舉好了。
讓駕駛自己互相檢舉相殺,到時候看還有什麼理由說都是檢舉魔人太閒。
※ 引述《Comebuy (三分鐘熱度)》之銘言
: 1.媒體來源:公視新聞網
: 2.記者署名:薛宜家 林志堅
: 3.完整新聞標題:交通部擬修黃線停車規則 於地面標示禁停時段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中坡北路與南港路口是北市交通大隊統計的違規停車熱點,除緊鄰夜市,樓上是大
: 片住宅區,住商混和停車需求大,但附近停車空間不足,儘管嚴格拖吊,很多人還是會把
: 車停在黃線上。
: 店家說,「大家一個方便,路邊一定都會這樣,所以我們是覺得還好,只是有時候如果有
: 很高的車子停在門口,是真的比較困擾。」
: 民眾表示,「不然有時候來就沒地方搬東西,真的麻煩,但搬上去車就被吊走了。」
: 仔細看,這一區的黃線旁設置有立牌,明定一直到「晚間11時」都不能停車、僅能臨停,
: 黃線禁停時段各地不同,引發民眾困惑。
: 依照目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黃線禁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到晚間8時
: ,如有延長或縮短必要時,應以標誌和附牌標示。交通部證實正在修法,研擬增列將黃線
: 不可停車時段標字在地面,讓民眾可一目了然、避免違規。
: 交通部路政道安司科長朱大慶指出,「黃線禁止停車的部分,我們正在研議來修正《道路
: 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增列黃線也可以用寫在地面上的標字,標示禁止停車的時
: 段。」
: 交通部在11月上旬,已函請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延長或縮短黃線禁止停車時間,希望未
: 來增設標字後,也可降低執法時的爭議,因設置規則屬行政命令,交通部在會銜內政部後
: 不需經過立法院,即可預告實施。
: 洪詩宸/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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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