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洪哲政/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專家:易構陷入罪 軍營安全條例二讀前應修正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完成「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朝野協商,即將進入院會二、三讀程序。中華
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表示,國防部藉由草案希望強化對無人機空拍的管制,與衛哨兵
處理有安全顧慮情節時的授權,固然有其必要,但草案將臨時劃定的演習區與訓練區列入
「軍事營區」,恐會讓不知情的民眾因拍照或攝影,就涉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標
準極度不明確、甚至違背「罪刑法定原則」。
揭仲並認為,草案還可能衍生政府機關可憑觀感,利用事後解釋權,任意構陷特定人士入
罪之虞,呼籲國防部和立法院在草案二讀前,再思考修正。
揭仲指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授權國防部只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完成通報,就
可以用演習或訓練為由,將固定軍營與訓練基地以外的區域列為「軍事營區」;但問題在
於,絕大多數民眾根本不清楚國防部或相關機關通報的演習區域和時間,就算看到通報,
也很難憑通報上的座標,就知悉自己身處演習區內或附近,更無法確認自己在馬路或某個
空地上,所遇到的軍事裝備究竟是否為不可拍攝的機密。
揭仲說,除非國防部能用黃色布條將整個演習區明確圈出,否則民眾基於好奇拍照或將照
片公布的當下,根本無法確認自己是否觸法。同時,草案對民眾從臨時劃定的演習區外拍
攝時,什麼畫面可拍或不可拍,也缺乏明確客觀的界線,等於民眾是否違法,完全取決於
國防部承辦官員的心證,形同漫無標準。
揭仲說,依「罪刑法定原則」,如果國家想處罰特定行為,前提是界線要十分清楚,必須
讓人民可明確了解什麼樣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同時也避免國家任意陷人民於罪。
他認為,目前「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中的若干條文,明顯存在重大疑慮,呼籲國
防部與立法院在二讀前能再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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