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叫CHEAP的大頭症小丑
說台灣每年400行人死亡
我算了一下 也就2300萬的0.00173913%
別跟我說人命不是數字的屁話
我只想說 哪個地方不死人?
況且車禍本來就是文明會有的事故
古時有牛車、馬車也會撞死人
死的人也不是每個都真的倒楣
有些人就是沒有憂患意識 自己不看路
甚至自己去撞車的
當中更多是酒駕造成的
要嚴打也應該打酒駕才對 而不是搞行人帝王條款
台灣的住商混合與擁車率 就是高於歐洲、日本
法規要因地制宜 不能照搬外國
為了那一點點的可接受附加傷亡
就要製造更多的交通不便 那是本末倒置
台灣就是不適合搞行人優先路權的地方
偏偏有些無腦左派 拿這種事做文章
又有小丑想要靠批評公眾事務搏名氣 藉題發揮
搞得現在交通一團亂
有人真的覺得 一年400人很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