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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教士」公審台中開單警 公然侮辱判拘10日再賠5萬!9網友急和解
社會 2023/12/20 14:19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在重機界小有名氣的「重車教士」陳姓男子,因認為台中市太平警
分局蔡姓警員攔檢鄭姓重機騎士違反規定,將影片上傳臉書「重車日誌-教士」,稱蔡員為
「劣警」,多名網友也跟著罵「下西下井」、「拉雞」、「垃圾」。蔡員對陳男等10人提告
,刑事部分陳男等10人都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0日確定;民事部分陳男被判賠5萬元,其
餘9人則與蔡員和解。民事仍可上訴。
外號「重車教士」的陳姓男子,經常在臉書「重車日誌-教士」發表對交通政策的看法,爭
取重機族的權益,臉書有16萬人追蹤。2020年12月27日,陳男接到太平警分局蔡姓警員攔檢
當天舉發鄭姓重機騎士違規的影片,因不滿蔡員攔檢過程,遂將影片上傳臉書粉專,並以標
題「請大家盡量分享讓車圈看見台中市的劣警的模樣」文章,辱罵蔡員劣警。
其他9名網友也紛紛聲援,留言罵蔡員「不要領納稅錢幹這下西下井的事」、「這警察一整
個剛嗑完的樣子」、「拉雞基層」、「最G8的廢X警察」、「這種垃圾警察多的是」、「我
是你兒子都感到羞恥」、「無能警擾民」、「智障」、「廢井(警)」等。結果連同陳姓男
子共10人,全被蔡姓警員控告公然侮辱。
法官審理時,陳男等人均坦承留言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的犯意,辯稱只想凸顯民眾對警員惡意
取締開單,只能以申訴維護權利,後續曠日費時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希望替車主爭取權利,
還說言論涉及公共事務,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不過,法官認為影片標註太平分局警員,也拍到警員的臉書,縱使對可受公評事評論,以公
然侮辱方式為之也觸法,一審分別將陳男等10人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
10名被告僅1人未上訴,陳男等9人上訴均被駁回,全案定讞。蔡姓警員再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之訴,對陳男求償30萬元,其餘9人分別求償5萬至15萬元。
民事開庭時,陳男向法官表示,警政署明文規定警方在沒有環保及監理人員陪同狀況下,不
得進行汽機車改裝的罰單,僅能針對明顯缺失及未安裝的項目進行開罰,但警員卻將這份麻
煩留給民眾,這樣子的行為才導致他在文章開頭寫上「劣警」的原因,
法官認為,陳男貼出影片即對蔡員稱呼「劣警」,並非先陳述某特定具體事實,再依該事實
而作評論,亦即發言過程中並無任何夾論夾敘,而直接以貼文辱罵,難認主觀上係為發表合
理評論,應僅屬單純對蔡員開立罰單的負面情緒發洩,經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
程度等情狀,一審判決陳男應賠償蔡員5萬元。可上訴。至於其他9名被告,則與蔡姓警員達
成和解,和解金額並未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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