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rta1695971 (mo1997)》之銘言:
: 噓 adamsung: 帶種愛爆料嘛 當大家不知道你是誰? 看
: → adamsung: 看怎麼處理你啦
: 這也太可怕了吧?明明我也沒爆什麼料,只是說明附近的情況而已 就要被處理==
: 這種的可不可以告他?
可以告
但是我勸你不要
要告也是可以 但是告了之後你要更小心
基本上台灣的司法體系還是很多天兵的
我學弟有一次騎車遇到行車糾紛
對方沿路就一直叫囂要尾隨去他家把他打死順便強姦他女友
我學弟一路騎車甩掉他後拿著行車記錄器去警局報案
結果後來開庭還是和解我搞不清楚
雙方面對面 我學弟所有個資公開讓他看爽爽
姓名 地址 年齡 甚麼的全都露
我真的震驚
為什麼要給一個威脅要去你家打死你強姦你女友的人看個資
有沒有法律人能解惑一下?
反正那陣子他家窗戶被石頭打破 機車輪胎被刺破
附近沒有監視器報警也沒用 出門也要提心吊膽怕被搞
真的不要以為告了就沒事
告了更要好好保護自己
加油 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