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捐農地不法獲利 律師:依法應追

作者: pkuguy (愛看電影、韓劇的小態)   2023-12-27 07:15:11
1.媒體來源:
民視
2.記者署名:
梁博超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捐農地不法獲利 律師:依法應追繳、高虹安市府勿配合玩法弄權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候選人柯文哲日前遭指控,位於他名下的新竹隆恩段農地違規使用,租給遊覽車業
者停車,開挖後竟發現大量廢棄物,引起軒然大波;柯雖先推給父母購地,但後改稱將捐
出租金收入做公益。但律師黃帝穎今(26)日提醒,柯文哲農地至少134萬多元的不法獲
利,依法仍應追繳還給國家、而不是捐款「私了」;他也要作為地方主管機關的高虹安市
府,切勿配合玩法弄權。
黃帝穎今於臉書指出,柯文哲的農地事實上不只沒有農用,還被爆曾二度整地、全面鋪設
水泥,而農地開挖後更被發現鋼筋、磚塊等傷害農地土壤物體;縱算高虹安市府拒查鋼筋
磚塊,但單就「農地種遊覽車」部分,柯文哲在法律責任上已涉違反《稅捐稽徵法》、《
農發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停車場法》,均有行政罰規定。
黃帝穎認為,柯文哲的違法農地獲利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除了應處行政罰鍰外,依法也該
追回柯文哲不法獲利,「這不是捐款可以『私了』」。
而柯文哲宣稱將捐出農地租金獲利,高虹安市府配合證實,稱新竹市社會救助金專戶共收
到2筆總金額為134萬4160元的捐款,將做公益使用。但黃帝穎表示,依據《行政罰法》第
18條第2項「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同法第20條第2項規定「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
罰,他人因該行為受有財產上利益而未受處罰時,得於其所受財產上利益價值範圍內,酌
予追繳。」
黃帝穎提醒,依據《行政罰法》規定,不論柯文哲把違法農地的責任推給父母或醫師學長
,柯文哲至少134萬多元的不法利益,依法仍應追繳還給國家。柯文哲拿不法獲利捐款「
私了」,甚至還可以假藉捐公益名目「抵稅」,已然踐踏《行政罰法》的規定,作為地方
主管機關的高虹安市府「切勿配合玩法弄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C26W015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