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淚訴「親姐遭男同學殺害棄屍」 王欣儀:

作者: cholerae (努力)   2024-01-03 20:03:00
※ 引述《k1400 (德州家康)》之銘言:
: ※ 引述 《youhow0418》 之銘言:
: : 苗博雅回應,遺憾王欣儀生命遭遇如此劇痛,雖然事件發生時,她尚未出生,從王字裡行
: : 間也能同理至今難以平復的心情,她也認為王欣儀支持死刑是合情合理。死刑存廢有如核
: : 電存廢,是公共議題,應該理性思辨,大家不同想法可以互相尊重。
: 苗博雅你想一想
: 王欣儀講的那個人,叫做黃志中,
: 他殘殺被害者30多刀,
: 然後他就被槍決了。在1989年的時候。
: 後來有一個人,叫做劉北元
: 他殘殺被害者30多刀,
: 判刑12年,坐牢8年。
: 2014年出獄,
: 2017年蔡政府讓他當司法改革委員。
: 你什麼想法?
好神奇,蔡政府這樣操作有問過受害者的意見嗎?(可能要通靈),不行的話至少問問受害者家屬意見?再不行至少問問全民的意見吧? 公投的話贊成會超過反對票嗎?如果反對的人居多為什麼要硬幹啊,這不是民主社會嗎?
砍30幾刀殺人可以當司改委員,那這次的國中生殺同學砍10幾刀之後可以當什麼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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