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淚訴「親姐遭男同學殺害棄屍」 王欣儀: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24-01-03 20:38:24
※ 引述《urban (經營職棒要有良心)》之銘言:
: 假設實施死刑的條件是
: 如果法官判錯造成誤殺
: 當初定罪的法官、起訴的檢察官
: 乃至於定罪的相關人員
: 通通要槍決償命
: 不知道大家覺得好不好?
蓄意殺人者死

法官誤判殺人
一個有主觀意識
一個沒有主觀意識
一個該死
一個該罰
你混在一起是做撒尿牛丸?
(非)過失殺人本來就不用死刑阿
你暴政喔 還是只要變成 SJW 就會自動進入這種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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