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9102120 (熊)》之銘言:
: 小弟法盲
: 申請釋憲或特別上訴有什麼限制嗎?
: 被駁回,再提出,再駁回,再提出
: 這樣無限循環
: 加上之前有聽說廢死聯盟協助提出上訴
: 這樣一來一往根本沒完沒了
: 而且釋憲不就是查看有沒有違反判決規則
: 或是各審之間法官迴避的問題嗎
: 應該不至於要搞這麼久吧?
: 如果沒有發現足以改判或影響案情的證據
: 是否應該限制上訴的次數和時間
: 一旦被宣告不得再上訴,是否該速審速決?
: 反正這些囚犯當初別人性命的時候
: 也沒有給被害者時間和上訴的機會不是嗎?
我記得沒錯的話
只要法務部長簽了,那就無法取消
上次鄭捷的死刑執行
是當時法務部長羅瑩雪趁著那些廢死團體還沒反應過來時快速簽過
不讓廢死團體有時間提出什麼上訴救濟等
廢死團體還罵她趁人不備
所以重點是在法務部長自己要不要趕快簽
不要遷拖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