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執政,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下面這個法令。那時候在疫情時代,想多聊個兩句關於
疫情,就會有300萬的風險。你30萬也就算了,對於一個30歲以下的人,罰300萬跟槍斃有
啥兩樣。有人會說不要造謠就好了阿,重點是,造謠是誰定義 ?
https://www.mohw.gov.tw/cp-4257-47728-1.html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未來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最高可罰300萬元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108-05-24
更新時間:108-05-24
ꀠꀠ萿k院會今(24)日三讀通過「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違法散布
流行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且足以對公眾或他人產生損害,罰金上限將從現行新臺幣50萬
元調高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