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是每個人難得的一天
為什麼沒有訂定「生日假」?
雖然每人的生日月份會不同,造成生日假不公平
那就訂定好規則就公平啦
比如說
1.該月生日者,可請一日生日假,不得拆分時數使用。
2.生日假不可用於假期前後(含六、日、事假、病假及休假)。
也就是說當月請生日假就一定要一天用完
而且生日假前後一定是要「正常上班日」且「有正常上班」
這樣就不會造成月份不同而不公平的事情發生啦
那如果真的因為月份不同而還是覺得不公平
那就同樣規則,然後改成當年度自行一天生日假也行
怎麼沒有人提出這個政策呢?
還是說現行有哪家公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