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 這件事很複雜
因為就算再有道理 邏輯的原因 你申請釋憲
最後還是要看大法官的意思
其實主要還是要看利益 也就是選票跟名聲
同志婚姻能過 其實是因為台灣不像中東國家那邊
一堆宗教 部落...之類的傳統團體
反而是思想開放 進步的人民組成的系統
所以對於同志這議題 其實相對開放
所以被選上的那些大法官 不會特別去刁難
但相對的 像是全民皆兵的議題
記得之前是怎麼說的嗎
“男女有性別差異 所以有不同分工”
他X的 戰爭來誰管你男女 都照樣轟炸
更別說連釋憲內容連女生作為替代 要幹嘛也沒提到
而且我們國軍裝備可沒有染色體限制 男女都可以用的
這些高科技裝備也對身體能力沒太要求
只有問題是 如果這釋憲過了 到時選票一定掉
才會有這問題的
※ 引述《PPPa (3P)》之銘言:
: 剛剛有某同志朋友跟我說
: 同志之所以能夠結婚是因為台北市政府申請釋憲
: 大法官判定違憲
: 因為違憲2年後就會依照民法婚姻章的規定讓想要成立同性婚姻的兩人攜兩名證人至戶政
: 事務所辦
: 理登記
: 所以說立法院以及行政院什麼事情都不用做就會自動通過
: 同婚其實就只是台北市政府的功勞
: 我想問一下這到底對還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