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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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單獨教學!嘉義國一男生遭長期性侵 淫狼教練天價判賠出爐
嘉義市某國中羽球教練以練球為藉口,將一名年僅13歲的男國一生帶回住處,誘騙男孩一起看色情片,並脫下男孩的褲子對其猥褻,甚至還幫打手槍、吞精,次數高達14次,造成男孩嚴重心理陰影,甚至看到外貌與教練相似的男子會害怕,嘉義地方法院認定教練在訓練過程對學生侵害,屬於故意行為,除了有期徒刑3年3月,教練還須賠償男孩與父母包涵訴訟費共90萬4000多元。
判決書指出,該羽球教練在嘉義市某國中擔任無給職羽球教練,因此認識受害男學生,在2019年3月到4月間,以進行1對1教學為藉口,將男孩帶回住處對其打手槍共兩次,在5月至10月間更對其口交猥褻達12次,男孩因畏懼其教練身分而不敢反抗,又擔心教練不讓他打球,而教練還聲稱「另一人也這樣」,男孩便覺得這是正常情況,但開始漸漸討厭去打球。
男孩事後被同學發現不對勁,追問出原因:「擔心會對他毛手毛腳」,男孩雖淡定描述被侵害一事,但仍被同學發現害怕的情緒,隨即轉告給輔導老師,才揭發教練的惡行。校方轉告家長後也隨即報警。該名教練事後否認犯行,只表示因為教球流汗才將男孩帶回住處沖洗,但男孩對教練住處瞭若指掌,法冠認定該教練有機會在2樓對男孩猥褻,並非憑空杜撰。
男孩在遭到猥褻後出現害怕、生氣、憤怒、羞恥等情緒,甚至會莫名暴怒,浮躁,看到背影類似教練的背影都會感到懼怕,已符合創傷後壓力症等症狀。法官認定該教練具有練球訓練關係,卻對性行為認知及自主能力未成熟、未滿14歲的男孩進行猥褻、性交行為,共犯12罪,各判處3年3月徒刑,目前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
而受害男孩的家長對校方以及教練提出國賠,案件於去年三月認定須賠償80萬,校方已先賠償金額,向教練行使求償權,案經嘉義地院審理,該名教練並非校方正式受聘身分,故不具公務員身分,且侵犯地點非校內,並非執行公權力,因此這名教練適用國家賠償法的公務員資格。最後嘉義地院判決,該教練須賠償被害學生及其父母,計有90萬4000多元,包含利息及訴訟費用在內。
備註:
又有甲甲性侵未成年小男孩了,
次數還高達14次
結果法院判賠不到100w……
…………
幹你娘雞掰,這種會影響未成年當事人一輩子精神嚴重影響惡劣案件ㄉ案件
這種判刑力度幹你娘雞掰是不是太輕ㄌ?
http://i.imgur.com/kVuoDlO.jpg
又有甲甲犯罪了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