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律可以改成所有年齡,
殺人皆可可以判死刑,
反正實務上聖人法官,
會繼續判保護管束,
這樣皆大歡喜,大家都可以收工了
就和現在的殺人都判可教化一樣,
台南湯姆熊殺童案曾嫌,
不就完美挑戰司法一次了,
台灣真的殺一兩個不會死刑!
真的。
ps
台灣就太多人本之類的聖人,
不良到底要怎麼教化,
可不可以教教大家?
※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對!
: 我是怕這件事情
: 造成社會治安越來越亂!
: 就是刑法 未滿18減刑
: 未滿14無罪
: 都要修法
: 應該是重罪 都不能有年齡優待
: 全臺灣法官都沒發現這案子很突顯出 砍人還有年齡優待的荒謬???
: 未成年砍人為什麼要優待
: 低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