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司法過度保護加害者
反對者批評,氮氣窒息處決是酷刑,反人道、違反國際人權條約,而且死刑一直無法有效
阻止犯罪
這句就是廢死團體一直在強調的
如果把人體看做一個社會
犯下殺人罪的人,就類似癌細胞(最近那個乾哥)
如果你身上發現癌細胞會如何解決?
不就是用各種方式讓癌細胞死亡,或者是切除癌細胞
怎麼會有一種論點是社會沒有好好教化他們?
不然至少要像新加坡一樣有鞭刑
一定要讓這這些人承受極大痛苦
只是監禁,實在是太便宜他們了
※ 引述《inse (好想退休)》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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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 公視新聞
: 2.記者署名:
: 徐婉寧/編譯
: 3.完整新聞標題:
: 日首度對19歲「特定少年」判死 美首採氮氣窒息執行死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日本法院週四(18日)做出一項重大判決,判處1名害死2人的縱火犯死刑,他犯案時年僅19
: 歲,當時還算未成年人,但法官認為被告沒有悔意,判處死刑。這也是日本去年修訂《少年
: 法》後,首度對18、19歲的「特定少年」判處死刑。而在美國阿拉巴馬州,則是因為引進氮
: 氣窒息方式來處決死刑犯,引發輿論批評。
: 3年前震驚日本社會的甲府殺人縱火事件,當時未成年卻痛下毒手的少年,18日遭日本法院
: 判處死刑。
: 這起駭人的縱火案,發生在2021年,當時年僅19歲的被告,因為追求學妹不成,竟闖入對方
: 家中殺害女方雙親並放火燒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