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這肥宅我就想到
以前下班回家 都喜歡走某條巷子
是捷運到我家那方向社區的捷徑
因為單行道 所以車少
晚上巷子大多只有下班下課的人
然後就不時常常就會碰到那種下班的OL台女
偏偏剛好走在你前面
剛好速度要快不快要慢不慢
走著走著發現後面有人 不時還驚恐的回頭看你
好像把你當跟蹤狂= =
那肥宅這時就會想
被人誤會了也不好
我男生腳程快 我加速超過你吧
結果肥宅一加速
前面台女馬上感應到了也開始同步死命加速
幹 那我就想說 放棄加速你要走快那我們距離拉開也好
但每次都是我一放慢
馬上又會返回上一動
台女速度也變慢 又是走三步回頭看一次
還好當年還沒什麼跟騷法
老實說這種情況
你要是賦予前面台女自定義的跟蹤解釋權
我看肥宅我大概一整年 不知道要進警局幾次= =
所以到底是誰讓台女能有這麼大的解釋權的
照理講 平權追求的應該是權利平等 不受侵害吧
台女這種屢屢扮演弱者卻搞定義權擴張
已經變相是一種權力了吧
憑什麼特定性別在法律上有比較大的權力
這一點也不平權吧=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