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王冠仁/台北
3.完整新聞標題:逼人下跪吃屎反被砍 鑽石大樓淫窟首腦 社維法裁處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萬華區鑽石大樓「最大咖」應召站業者、華西街幫角頭「阿足」陳明傑,去年十月
被逮後遭押兩個月,他交保後又率眾押走在鑽石大樓租屋的李姓及甘姓兩名男子並毆打凌
虐,引起警方關注。陳事發後去越南避風頭,直到本月警方待他返國,將他約談到案,並
以監視器拍下他與李男在走廊互毆的畫面,將他與李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警方調查,去年十二月,有人租下鑽石大樓五樓其中幾個房間,他認為對方「侵門踏戶」
;當月廿三日清晨,他發現卅歲李男與十八歲甘男在租屋處打掃,遂撂人將其押回辦公室
毆打凌虐,還逼李下跪吃屎。李氣不過,拿起地上刀械向陳反擊,雙方掛彩;陳擔心事情
鬧大,隨即率眾落跑。
據了解,陳隨後前往和平醫院就醫,兩天後搭機去越南,且陳懷疑是某大哥派人找碴,還
在臉書嗆聲。警方為避免衝突擴大、約束雙方,透過管道要陳出面,陳最終在本月四日向
警方說明;但他對相關案情避重就輕、不正面回答,只強調沒要向對方提告、往後不會惹
事。
警方說,由於李反擊時,甘擋住門口不讓陳的小弟增援,只有陳、李兩人互毆,不符合聚
眾鬥毆要件,兩人事後也不提告傷害。但警方根據相關監視器畫面,發現陳、李兩人從屋
內打到屋外走廊,因此以違反社維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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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原來這樣算單挑不算聚眾鬥毆,所以只用社維法處理,這些角頭小弟哪會怕三小社會法,
判那麼輕,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