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八卦優文子啦!
鄉民說小孩可憐,被無量父母因為經濟因素一起帶走。
說到底就是這些人愛生又養不起,只能拖著小孩跟他們一起受苦,然後想要養小孩的人不
是生不出來就是認養條件很困難…
既然這樣就跟貓狗收容所一樣就好了,養不起就直接往育幼院送,認養程序也簡單一點,
同性夫婦可以認養,經濟能力許可就好,把小孩棄養的父母就強制結紮,也不用怕再有下
一代。
如果不想要棄養,就開放代理孕母啊,可以利用代理孕母賺錢也讓沒辦法懷孕的有下一代
。
這種雙贏的方法很困難嗎?不然讓小孩跟著爛生出更多八加九有比較好喔?
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