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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基隆「微風東岸」開業前釀風暴 市府和NET都說出重話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市政府引進微風集團' ,2月1日接手營運東岸廣場,目前經營商場的主富服裝公司(NET)委任律師,今抨擊
市府像強盜搶他們的財產。市長謝國樑表示,市府8年前是跟大日開發公司簽約,委託經
營東岸廣場,不知大日與主富的契約關係。主富採取法律行動,讓他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基市府8年前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停車場,租期5年,期滿有3年優先續約權,期滿再有2
年優先續約權。大日得標後又與主富簽約,由大日經營地下停車場,地面樓層的商場及外
觀則由主富負責營運管理。
基市府與大日的契約去年底期滿,市府以大日負責信二立體停車場營運,2022年間涉入弊
案,不符合優先續約營運東岸廣場2年資格,並依促參法重新招商,從微風、主富等4家業
者中,評選微風獲最優申請人資格。市府交通處今天展開點交作業,微風預計下月進駐。
主富今天宣稱基市府招商作業涉及違法,並對市府和大日採取法律行動,維護合法權益。
市府回應,東岸廣場重新招商,主富也有投標,應是認同標案及法律架構。市府一定依法
行政,並尊重法院審理。
大日蘇姓經理表示,既然未能再與市府續約,就依雙方契約規定辦理。大日和主富契約自
然也依雙方契約終止,大日尊重主富訴諸司法的決定。
謝國樑說,主富和大日8年前簽約,租期是2016年到2025年12月31日,顯示雙方是把大日
與市府簽約5年、優先續約3年、2年的資格的時間全部算進去,但是當時市府根本還沒有
給大日10年營運資格。
謝國樑表示,三方關係就像市府是房東,租給大日(二房東)後,大日又轉租給主富(三
房東)招商營運。市府跟主富沒有任何契約關係,主富對市府興訟,他是有點覺得莫名其
妙。
主富委任律師萬哲源說,東岸廣場的2、3、4樓建物,是主富花了近3億元興建。市府現在
就像強盜要搶走主富的財產,並移轉給另一家公司。
萬哲源表示,市府說跟主富間沒有契約權利,但主富擁有物品的權利。東岸廣場2、3、4
樓是主富蓋的,「都是我們的」。市府現在要把東岸廣場1到4樓,全部給別人有道理嗎?
主富的損失要找誰求償?所以要透過司法途徑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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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NET算良心企業吧...謝國樑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