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gnm》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基隆「微風東岸」開業前釀風暴 市府和NET都說出重話
: 4.完整新聞內文:
: 基隆市政府引進微風集團' ,2月1日接手營運東岸廣場,目前經營商場的主富服裝公司(
: NET)委任律師,今抨擊
: 市府像強盜搶他們的財產。市長謝國樑表示,市府8年前是跟大日開發公司簽約,委託經
: 營東岸廣場,不知大日與主富的契約關係。主富採取法律行動,讓他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 基市府8年前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停車場,租期5年,期滿有3年優先續約權,期滿再有2
: 年優先續約權。大日得標後又與主富簽約,由大日經營地下停車場,地面樓層的商場及外
: 觀則由主富負責營運管理。
: 基市府與大日的契約去年底期滿,市府以大日負責信二立體停車場營運,2022年間涉入弊
: 案,不符合優先續約營運東岸廣場2年資格,並依促參法重新招商,從微風、主富等4家業
: 者中,評選微風獲最優申請人資格。市府交通處今天展開點交作業,微風預計下月進駐。
: 主富今天宣稱基市府招商作業涉及違法,並對市府和大日採取法律行動,維護合法權益。
: 市府回應,東岸廣場重新招商,主富也有投標,應是認同標案及法律架構。市府一定依法
: 行政,並尊重法院審理。
: 大日蘇姓經理表示,既然未能再與市府續約,就依雙方契約規定辦理。大日和主富契約自
: 然也依雙方契約終止,大日尊重主富訴諸司法的決定。
: 謝國樑說,主富和大日8年前簽約,租期是2016年到2025年12月31日,顯示雙方是把大日
: 與市府簽約5年、優先續約3年、2年的資格的時間全部算進去,但是當時市府根本還沒有
: 給大日10年營運資格。
: 謝國樑表示,三方關係就像市府是房東,租給大日(二房東)後,大日又轉租給主富(三
: 房東)招商營運。市府跟主富沒有任何契約關係,主富對市府興訟,他是有點覺得莫名其
: 妙。
: 主富委任律師萬哲源說,東岸廣場的2、3、4樓建物,是主富花了近3億元興建。市府現在
: 就像強盜要搶走主富的財產,並移轉給另一家公司。
: 萬哲源表示,市府說跟主富間沒有契約權利,但主富擁有物品的權利。東岸廣場2、3、4
: 樓是主富蓋的,「都是我們的」。市府現在要把東岸廣場1到4樓,全部給別人有道理嗎?
: 主富的損失要找誰求償?所以要透過司法途徑討公道。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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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 NET算良心企業吧...謝國樑市長???
話說,東岸的招商資料上周被張之豪議員爆料後,就被市府下架了(做賊心虛???)
停車場整建成本要花多少,可想而知..編那個費用也太浮誇,市府球員兼裁判,後面有沒有
人審核誰知道
看到原本公開的ROT案,公告營運期間就是20年(只需要1.5億),營運績良好還可以申請優
先定約10年(免成本喔!),所以沒意外的話就是爽賺30年!!!(微風政商關係真的好棒
棒)
不曉得其他文為啥有人推文在帶風向說是10年+續約10年??
還是這案子有不同版本的契約???
市府把招商文件全部藏起來不給你看,就可以讓人這樣帶風向?
市長這時候不開個記者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