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nom (桂)》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記者署名:
: 林上祚
: 3.完整新聞標題:
: 《數位中介法》遺珠!阻網路霸凌、深偽影像 NCC要推iWIN財團法人立法
: 4.完整新聞內文:
NCC去年成立「網際網路傳
: 播辦公室」,該單位正式成為政府與網路平台業者之間的對口單位。
: 陳耀祥表示,目前協同處理網路霸凌、兒童色情內容移除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
: 係透過政府採購法,委託民間業者辦理,各部會包括NCC、經濟部、教育部、衛福部,
每
: 年委託iWIN執行相關業務的經費雖然有1500萬元,但這樣的經費仍有捉襟見肘的情形,
而
: 且該項委外業務,依據《政府採購法》2年1標,目前由台北市電腦公會承辦,雖然成效
不
: 錯,但長期下來也不利於傳承。
: 為了建立政府、民間與網路平台之間,形成一個網路共同治理的長遠架構,NCC將iWIN
財
: 團法人立法,至於政府捐助金額是否應超過創始捐助金額之一半以上,以及董事會組成
是
: 否應有一半以上,應由民間人士擔任,目前都還在研議當中。
這不就是把本來沒什麼用的辦公室變財團法人嗎?
升格成財團法人就有更多投入經費的理由
更多類公家福利的肥缺
更多可以酬庸可以撈錢的手段
各平台本來就有相關機制採自律性的防堵了
哪還需要這種平台
整個新聞看下來,我看到的只有錢,滿滿的錢
不說了,我要去辦黨證,現在入黨可能還分的到有些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