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王志安「明確違反法規」 陸委會證實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1-24 15:31:45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王志安「明確違反法規」 陸委會證實:移民署「決定開罰」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媒體人王志安在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上模仿身障者引起巨大爭議,也有人質疑
,他以「第三地陸籍人士」方式申請來台觀光,卻在台從事採訪報導,又參加節目錄影,
可能違反了相關規定。對此,陸委會24日下午證實,經過與主管機關移民署聯繫,王志安
已明確違反相關法規,將被按規定予以處罰。
《ETtoday新聞雲》上午詢問陸委會,王志安以觀光簽證方式來台,但卻四處採訪,又上
台表演、上節目,是否涉及違反相關法規。陸委會下午透過書面回應,「本案已聯繫主管
機關移民署,該署鑑於王某已明確違反相關法規,決定按規定予以處罰。」
不過,對於王志安違反的法規為何,陸委會則未解釋,詳細情況還有待移民署進一步說明

其實,王志安去年10月就曾來台灣採訪競選活動,由於他目前不任職於中國大陸的媒體,
且長居於日本東京,因此是以「第三地陸籍人士」的方式申請來台觀光。
王志安上一次來台,本來打算參觀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的總部,但過程並不順利,最
後只參觀了國民黨的總部,以及郭台銘的連署站。
雖然採訪過程不順利,但王志安卻上了不少節目,包括電視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以
及網路節目《百靈果》。
此次王志安也是循相同的方式來台,停留了14天才返回日本,採訪了三黨候選人的多場競
選造勢活動,以及大選投開票的過程,還上了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並因模仿身障
者引起了巨大爭議。
媒體人黃揚明稍早在臉書上質疑,王志安雖然主動表示自己不能領演出費用,因為是持觀
光簽證入境,依照依法外國人(含大陸地區人民)未經申請不得在台灣非法工作、演出,
「但是,他有演出事實,是否因他不領報酬而在法令認定上有所不同?這可能是個有趣的
議題。」
黃揚明更進一步指出,「會不會,我國移民署很快就認定他非法工作,宣告他一定年限內
禁止來台呢?成為又一位被兩岸都封殺的調查記者?」
據了解,王志安原先是中國大陸官媒《央視》的調查記者,採訪及報導的風格都非常尖銳
,過去在大陸就引起過不少爭議。
後來,王志安遭到大陸全網封殺,無法在大陸的任何媒體上曝光,於是移民日本,目前長
居東京,經營的YouTube頻道已有119萬訂閱,內容以時事評論、新聞採訪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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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24/2670796.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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