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剛剛思考了一下
殺人犯法 這件事情 只是上層統治階層定義的吧
為了維持人類社會的運作 維持上層階級的地位
殺人這件事情基本上是犯法的 因為人類就是資源
在更早之前的古代 連殺牛都是犯法的 只有皇帝和貴族可以殺牛 因為牛是耕種器具 屬於廣義的上層階級財產
那殺人這件事情 會讓整個有利於這些有利階級的社會運作崩壞 所以會被嚴格禁止
在古代 如果是 不同族群 不同種族 甚至不同家族 為了生存 殺人是天公地道的事情
在現代 兩個國家的戰爭 殺敵人為什麼就是無罪?
就是兩個各自國家的上層階級在鞏固自己的利益
所以殺人變成無罪 變成一種榮耀的事情
看看二戰時的日本神風特攻隊 中途島戰役的美軍就知道 殺人是受到崇敬、褒獎的
總歸來說
其實殺人犯不犯法只是既得利益者定義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