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台人菲律賓持槍、擁大麻遭逮 最重恐判

作者: willieliu (たけし)   2024-01-26 08:49:17
小弟好奇
這種情況下
廢死團體
會不會出來譴責菲律賓啊?
還是去菲律賓駐外使館前舉牌抗議啊?
又還是說
會選擇裝作沒看見呢?
有沒有廢死團體
會有什麼反應的八卦啊?
※ 引述《f230072828 (汝被閹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 2.記者署名:
: 責任編輯 楊惟甯
:
: 3.完整新聞標題:
: 2台人菲律賓持槍、擁大麻遭逮 最重恐判死刑
:
: 4.完整新聞內文:
: 菲律賓警方近日查獲 2名台灣人非法經營線上博弈,涉嫌詐騙並持有槍枝及大麻。
: 駐菲代表處提醒國人遵守當地法律,在菲設置機房、詐欺、持有槍械、毒品,最重可能

: 處死刑。
: 中華民國駐菲律賓代表處今天指出,菲國移民局、國家首都區警察局與代表處透過情資

: 合作,22日在 馬尼拉都會區查獲2名台灣男子非法經營線上博弈公司,涉嫌詐欺並持有

: 及大麻等物,其中一人是新北地方檢察署去年11月發布的人口販運通緝犯。
: 詐欺方面,2名嫌犯非法經營線上博弈,受害者包括英語系國家及菲籍民眾。
: 代表處表示,這2名台灣人可能觸犯菲律賓法律,將在菲國接受審判;首先是修正刑法
(R
: ised Penal Code, RPC)第315條詐欺罪,詐欺所得為1萬2000披索(約新台幣6672元)

: 滿2萬2000披索,處6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超過2萬2000披索,每超過1萬披索

: 加一年徒刑,最長為20年有期徒刑。
: 意圖透過網路行騙或使用未經授權的存取設備,恐違反1998年存取設備規範法,可處罰

: 披索或犯罪所得的2倍金額,以及6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若經有罪判決,再度從事或意圖從事相關行為,處罰金1萬披索或犯罪所得的2倍金額,

: 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毒品部分,根據菲國2002年綜合危險藥物法,無論毒品數量或品質,非法販賣、交易

: 食、發送、送達、大量散布、運輸或擔任中介者,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及罰金50萬到1000

: 索。
: 無論毒品品質,持有10公克以上鴉片、嗎啡、海洛英、古柯鹼、大麻脂、50公克以上安

: 命、500公克大麻,或10公克以上其他類毒品,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及罰金50萬到1000萬
披?
: 持有10公克以上、未滿50公克安非他命,處無期徒期及罰金40萬到50萬披索。5公克以
上?
: 滿10公克鴉片、嗎啡、海洛英、古柯鹼、大麻脂或其他類毒品,或300公克以上未滿500

: 大麻,處20年到無期徒刑及罰金40萬到50萬披索。
: 持有未滿5公克鴉片、嗎啡、海洛英、古柯鹼、大麻脂或其他類毒品,或未滿300公克大

: 處12年到20年有期徒刑及罰金30萬到40萬披索。
: 若持有槍械,根據菲國綜合槍彈管理法,非法獲得或持有一支小型槍,處6年以上、12
年?
: 有期徒刑。非法獲得或持有3支以上小型槍或A級輕型武器(7.62釐米口徑以下長短槍)

: 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 非法獲得或持有一支A級輕型武器,處6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獲得或持有一

: 輕型武器(供兩人以上使用或7.62釐米口徑以上武器),處無期徒刑。
: 代表處告誡台灣外逃通緝犯並提醒旅外國人,遵守菲國法律,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

: 影響治安。代表處隨時與菲律賓各執法機關合作交換情資,使兩國免受犯罪威脅,確保

: 司法正義得以伸張。(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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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tvbs.com.tw/amp/local/2378322
:
: 6.備註:
: 台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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