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uCat (騎山豬撞教官)》之銘言:
: 如題 誠心發問
: 超派鐵拳事件
: 有一說一
: Toyz 詐賭友人、吸大麻
: 又臭嘴去別人餐廳當著面說醋飯難吃
: 總總行徑皆顯示這個人欠打
: 可是你不能真的去打他
: 還大庭廣眾之下一群人圍毆
: 我講真的 我能理解超派為何如此生氣
: 我也能理解他動手有其原因和理由
: 可是今天一人捲入聚眾鬥毆
: 不管他背後動機為何 心性是否良善
: 其人必是罪犯
: 犯罪必違法 違法必治罪 這很簡單 可以說 1+1 的小學邏輯
: 結果警察到現場在幹嘛? 那群人第一時間還在繼續打ㄟ
: 影片都出來了 https://youtu.be/CEZeKG300Jc?si=T-_JpsM68VI9EhTU
: 不會用現行犯立刻抓起來嗎? 大安分局幹什麼吃的啊? 局長出來給說法
: 幹嘛? 還是叫小娟娟出來給個說法?
: 我們國家現在是不是允許動用私刑 出來給句話
滿好笑的,現行犯依據刑事訴訟法是得逮捕,並非應逮捕,應逮捕的只有家庭暴力現行犯。
再來是否逮捕需要考慮有無逃亡之虞、煙滅串證等
如果現行犯都要逮捕的話,那最常見的車禍過失傷害都要逮捕了,照鄉民的邏輯,過失傷害也是刑事犯罪,也是現行犯,逮捕囉?那台灣大概一天好幾千人都要被戴逮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