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律師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團 3聲押、2交保

作者: chauncey01 (一刀)   2024-02-02 13:29:29
菜鳥小律師分享一下看過的經驗~
詐騙集團的分工大致上是這樣:
第一層車手:負責提領現金
第一層收水:負責跟車手拿錢,點完上交
第二層收水:負責跟第一層收水拿錢,點完上交
第三層收水…..看詐騙集團規模,通常會到4-5層以上(目的在製造金流斷點)
其他:機房(打電話)、人頭戶(網路上騙來)
回歸正題,車手跟三層內的收水對詐團來說都是免洗,但是他們被抓詐團都一定會聘請律
師陪偵,但律師去陪偵通常都不太講話,因為也沒什麼好講。
而車手跟收水通常都會因為有串供滅證之虞被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這時候才能顯現律師
對詐團的價值,就是「偵查中羈押閱卷權」。
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唯一有機會閱卷的機會就是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時候,這時候律師透
過閱卷,可能可以從其他被告的供詞看出誰已經被供出來了;更甚至如果檢察官有稍微養
過的案子,可以看到檢察官對這個集團的辦案進度(有時候還會看到一些類似犯罪組織表
之類的東西,知道目前已經掌握哪些嫌疑人)這時候律師將這些不能洩漏的偵查秘密回報
給詐團,詐團就可以想辦法製造斷點,這也是為何我國詐騙集團永遠抓不到上層的原因,
通常到第三層或第四層收水就斷掉了。
有錢能使鬼推磨,許多禁不起金錢誘惑的律師,就會在這個灰色地帶遊走,但是夜路走久
了還是可能會遇到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