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火辣實況主「禁愛令」需100萬贖身 他告

作者: alzard (丟我阿)   2024-02-04 15:12:39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 記者署名:陳奕棋
: 完整新聞標題:火辣實況主「禁愛令」需100萬贖身 他告輸慘成法院認證火山孝子
: 即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因此判「依梨」無罪。
: 當時張男認為遭「依梨」詐騙,雖然他未匯出百萬元給「依梨」,但仍氣得上網爆料此事
: ,卻「依梨」反酸未衡量自身經濟狀況就donate他,張男憤而跨海提告,檢察官以「依梨
: 」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致告訴人陷於錯誤,因此以詐欺取財未遂
: 罪嫌起訴「依梨」。
: 不過「依梨」訊稱:「我是認真跟告訴人交往,對方表達想跟我結婚的決心,但我跟公司
: 有簽商案合約,如果不能直播需要賠償,我才跟告訴人說公司有禁愛令需賠償100萬元,
: 賠償金額只是粗估,沒有詐騙告訴人的意思」。
: 實況主「依梨」身材姣好,IG擁46.3萬粉絲追蹤。翻攝自「依梨」IG
: https://i.imgur.com/zu3vekT.png
: 翻攝自「依梨」IG
的確有說違約要賠百W,但張男只要表示出說出交往後還是可以直播
就不算違約吧,交往是交往,直播算工作,工作依然是工作
還是說現在交往定義是不用工作?如果是這樣,這女生沒問題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