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sxass (包å)
2024-02-04 21:04:21※ 引述《kcboy123 (嚕啦啦大帥哥)》之銘言:
: 小弟我是今天才知道基隆NET事件的
: 看了一下懶人包,實在是覺得很扯,都2024年了,而且台灣還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 居然還會發生這種政府帶頭違反法律的事
: 我比較好奇的一點,假設NET拿市政府沒辦法,至少可以把自己花錢蓋的建築物拆光吧?
: 不然自己花幾億蓋的建築物,要白白送給別人嗎?
再講一次
這次糾紛的起源是 林市府跟大日簽了 5+3+2年的 OT合約
但是轉頭 大日去跟NET簽了 十年ROT合約 讓NET吐錢蓋
政府還默認了
那....不管你OT 還是 ROT 終究要T回市府的
如果不T 甚至拆掉 你憑什麼在不用招標、不用付土地錢、用公家地
改建建物營業?
現在這棟建物產權未登記
上篇大律師直接質疑 為什麼市府可以在產權不明的狀況下招標(給微風的)
但是他卻不說 為什麼NET可以在產權不明的狀況下 租給現在的租客
大律師要算一下 怎麼樣才能達成客戶的最大利益
是要挾勢(玉石俱焚的勢)與微風簽張有利的合約
放棄跟市府討 專心面對騙你的大日
還是要主張建物所有權 甚至拆了玉石俱焚 面對無法T回市府的賠償
+現有承租戶的賠償
和 未招標 未付土地款 用公家地蓋私有建物營業的不當利益所得等 官司成本?
還有跟官鬥所付出的成本(包含未來要不要接政府生意)
這對律師來說 有訴訟有案子接應該很高興
至於拆鎖問題
對謝市府來說 不痛不癢
拆的是往三樓四樓的鎖
NET自己的店面在1樓 已經點交完成了
現在樓上租戶都已經跟微風換約
雖然沒有說明 但是理論上樓上租戶認了換房東之事 應該不會反對換鎖
那..身為房東 在租戶同意下換了鎖 你要房仲同意嗎?
這房仲還沒跟你簽 轉一手跟別人簽的
頂多賠你鎖的錢
微風問題比較嚴重 拖到他 不僅微風的賠償金比較高(市府簽約的)還必輸
改建地下停車場也要時間
謝大概希望兩年後選舉 停車場+天橋一起剪綵
反正現在入侵的案子 的起源事由所有權之爭 應該會併案處理
這官司一打好幾年 換鎖入侵小事啦~~
到時候市府所有權官司如果輸了 換鎖之罪就只是補刀而已
那時 大概謝市長第二任任期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