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
NET並不是主張微風得標違法
是主張市府根本不能公開招標
市府沒有產權不能委外招標
所以過去8年整個OT合約都是違法?
市府拿出OT合約說明
增建物必須產權歸市府
NET 只說我出錢蓋的所以我有產權
全台灣所有的OT,ROT ,BOT
都不可能出現廠商蓋完建設後
說以後這就是我私人的財產了
NET是要說林右昌團隊圖利?
全部照NET的要求
就是2樓以上有產權爭議
大日合約到期後市府不能招標
必須暫停一切的經營行為
就算NET有出錢有產權
沒有合約許可也不能經營
整個東岸廣場在法院釐清前朝疏漏之前
就只能做空屋等待判決
不管法律上產權如何歸屬
都不可能出現讓NET在無合約狀態
無條件繼續經營的情形
NET唯一的招數就是情勒
不給NET經營就是欺負良心事業
不過基隆市政府可以限定招商條款
除了NET其他人都不能得標嗎?
因為NET是良心企業
所以基隆只能圖利NET
先有史無前例的OT變私有財產
還要政府後續OT排除公開招標
保證只有NET 能夠得標
律師很認真還跑來PTT
要不要直接說一下
基隆市該怎麼做才能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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