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2000年的時候,也有類似iwin的法律,最後被判違憲。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143388.A.9A6.html
提出來的立委,不知道是哪來的野雞學者,唸書唸到提出這種違反言論自由的法案,不說我
還以為是留學中國的學者,真是丟臉。
現在台灣的主流民意,已經不是執政黨說得算。如果執政黨敢硬推iwin,人民要求大法官釋
憲,大法官敢名留青史說不違憲嗎?大法官敢跟美國爸爸唱反調說不違憲嗎?大法官敢跟民
意唱反調說不違憲嗎?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