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可否認以前的暴力份子不敢走到陽光下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24-02-07 07:42:11
法治的時代,一切依法行事
法律就規定,有錢就可以打人
只要你願意負責就可以打人
如果你覺得這樣不對,那就要修法
不過相信我,這已經是很優良的規定了
能不能進步,我猜可以,但是已經相對很優良了
面對語言暴力在台灣本來就是無解且無法可管
最終只能期待受害者以肢體暴力反擊,或是受害者自殺終結
這些都是受害者要付出代價,而非語言暴力之加害者
但是只要有這樣的狀況出現,語言暴力就會受到限制
也就相對地可以壓抑和制止語言暴力的發生
就舉 Toyz和陳沂
至少讓大家知道,嘴秋嘴臭嘴嘴嘴
是真的會踢到鐵板
不是每個面對他們的受害者
都是乖乖默不吭聲
也可以教育下一代
1. 現行法律,有錢就可以打人
2. 嘴秋太嚴重會被打,剛好就好
以錢限制肢體暴力
以肢體暴力限制語言暴力
語言暴力 => 肢體暴力 => 錢
所以一旦語言暴力侵犯受害人已經超過肢體暴力需要負擔的責任時
就可以採取肢體暴力作為解決語言暴力的方法
所以只要你感覺受到語言暴力侵犯
思考一下你行使肢體暴力付出的成本與你受到語言暴力的侵害
誰輕誰重
就決定了你要反擊還是要忍耐
不過這種狀況起始於語言暴力
終究還是語言暴力是始作俑者
禍從口出
降低語言暴力,可一定程度降低肢體暴力
可一定程度降低司法資源
還是希望大家不要語言暴力
才能真正有效解決
千萬不要學Toyz和陳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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