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NDIX - 律師聲明稿
針對基隆市政府113年2月6日新聞稿回應內容:
1.行政法院將假處分之聲請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法院認為本件屬於私人產權爭議
,既然基隆市政府及其律師也都認為屬於所有權的爭議,那為何可以直接以行政手段奪取
私人資產?
2.基隆地方法院於113年1月26日發函要求基隆市政府7日內表示意見,但基隆市政府無視
法院之要求,直接於113年2月1日違法指揮數十名警力攻堅佔領商場,至今無法說明法令
、法院之依據為何?
https://imgur.com/a/XZW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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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陳義文律師的聲明稿,就轉過來評點評點。
一大早,孩子在吵,孩子的媽在吼,還有三個英文演講要聽,實在頭疼。
還是PTT比較寧靜安詳。
1. 先說重點: 我主張政府的行事要光明正大,要遵守法治。
該取得法院強制執行令就該去做,身為政府如果不能維持制度
那不就變成 黑衣人治國了。
半夜偷偷摸摸叫警察過來算甚麼回事,也不知道指揮警察這件事
是不是合法的
2. 對於這個民事案件最後的結果,誰贏誰輸,我不在意。
我又不是基隆人,我也不怎麼買NET衣服 (胖子衣服難買)
大家可以當猜燈謎看看誰會最後拿到賠償
3. 幾個爭議論點
(1) 無論NET在這個複雜契約中,是二房東,還是起造人,還是建物所有權人,
無可否認的他不是 無關的路人,在複雜的契約上法院解釋清楚前,
請不要 魯莽的依照一個附約就判定他是無關的路人。
(2) 本次案件的性質為何: 個人認為是單純的民事案件,
雖然我行政程序法常常睡著,老師音調太平至少我記得,
不是牽涉到行政機關就是 行政行為,很多是民法私權行為。
(3) 有人說合約不都公布了,怎麼還在吵
首先,我不確定是不是完整的合約,每一份都公布了,
第二,NET目前也沒完整的提出主張,是要補償建物費用,延長合約,
還是拆屋還地,當事人主張都不清楚,各位專家這麼快就要結案了
第三,一份嚴謹的合約不知道有幾百頁,很懷疑版上一堆半調子的法律專家
能不能完整分析。 我先自首,我是一個認真的半調子,至少
我買房子的時候,會花兩個晚上把200頁的合約書讀完。
(4) 有部分不懂的鄉民表示,法院不是駁回了 怎麼還在鬧
目前是未受理,申請或起訴主體或內容有誤,案件根本在法庭門口就被踢出去了
還沒有進入實質審理
目前NET申請的是 減少損害的 假處分 假執行,行政法院表示這不歸他管,
踢給民事法院
民事法院請市政府在七天內說明,市府真是人民的好榜樣,不僅沒有說明
五天內 市府大哥就帶領大批的小弟衝上去。
結論,太久沒有用中文思考法律事件,一邊聽英文的稅法演講,頭好暈,
這個世界真是亂哄哄。大家看看下面的聲明書吧
https://imgur.com/a/XZW7163
明天早上交1500字評論給老師,接下來時間自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