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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陳宛貞/編譯
3.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12歲繼女「13年得逞2千次」!獸父一審重判23年 妻悲憤輕生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宛貞/編譯
南韓一名狼父自繼女僅12歲起對她伸出狼爪,長達13年間在家中、戶外對她性侵逾2000次
,甚至拍攝不雅影片,導致她飽受心理疾病所苦,母親更因衝擊過大輕生,法院一審判處
男子23年有期徒刑。
綜合《中央日報》等韓媒,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日宣布,因違反《性暴力處罰法》及《兒
童福祉法》被起訴的50多歲高姓男子判處23年有期徒刑,10年內不得在兒少機構就業,且
需配戴電子追蹤裝置25年。
調查指出,高男自2008年繼女僅12歲起便對她慣性性侵及性虐,以兒童性誘騙(sexual
grooming)手法令她在心理上對繼父產生依賴,一家人移民至紐西蘭後仍持續犯案,至她
成年後的13年間得逞逾2090次,甚至拍攝不雅片。
然而,受害者意識到繼父犯行並向紐西蘭警方報案後,高男卻在調查前夕潛逃回韓,導致
調查中斷,去年10月才在忠清南道天安市落網。
判決指出,高男剛開始犯案時,年僅12歲的受害者正因父母離異心情混亂,而高男表面上
成為她的支柱,令她在心理上無法反抗,且當時她並不懂性行為的意義,但隨著次數愈來
愈多,犯案場域也從住處發展到野外,儘管受害者成年後拒絕接受,高男仍無恥犯案。
長年虐待令受害者飽受折磨,至今仍苦於憂鬱症及恐慌障礙,且她報案後高男馬上提領所
有現金潛逃,還供稱性行為全是受害者自願,態度相當惡劣。受害者母親得知此事後更因
衝擊過大輕生,導致她必須承受喪母之痛。
僅管高男並無前科,後來也承認罪行,法官仍認為有必要將他與社會長時間隔離,為自己
的犯行懺悔,因此判處2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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