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閨蜜慶生拒3P竟遭破處!國中妹懊惱很痛

作者: ha3810996 (微八嘎囧)   2024-02-15 11:14:42
為閨蜜慶生拒3P竟遭破處!國中妹懊惱很痛...還驚知他有性病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彰化1名國中妹2022年為閨蜜慶生,找剛認識的網友王男湊人數,被王男以唱KTV為由帶進
汽車旅館,閨蜜提醒「他看起來只想打砲」,國中妹回稱「我知道」,仍半推半就被王男
破處,事後怕懷孕而求助老師揭發,王男到案自稱當時尿道發炎、無法嘿咻,法官認定王
男狡辯,且涉犯本案時罹患性病卻隱瞞,但國中妹自承沒被違反意願,二審依與未滿16歲
少女性交罪判王男1年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暱稱「肉多多」的國中妹,2022年4月12日與王男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
國中妹同月16日下午為閨蜜慶生,2人和閨蜜的1名男性朋友呆坐速食店喊無聊,國中妹隨
機從LINE好友找人湊數看電影,名單第1人就是王男,聯絡後,王男答應赴約,但要求改
去汽車旅館唱KTV。
國中妹一行3人聽從王男提議,但業者以防疫規定為由,要求頂多只能2人1間,王男付錢
開2房,國中妹問王男「我跟你一起上去嗎」,王男臭臉說「阿不然咧」,閨蜜拉住國中
妹低聲提醒「他(王男)看起來只想打砲」,國中妹回稱「我知道」。
不料才關門,王男打開電視選成人片,一把就把國中妹抱進懷裡亂摸,要她自己脫光。國
中妹嚇一跳,本能說「不要」。王男翻臉罵「X!很無聊耶,我花這個錢幹嘛!要不然妳
去把妳朋友(閨蜜)叫過來!」國中妹聽出王男想3P,但她不願拖閨蜜下水,於是要求王
男戴套、半推半就遭王男破處,在床單留下初夜的血漬。
王男視若無睹,逕自去洗澡,然後開車把國中妹一行3人載回速食店就離開,國中妹後悔
隨便給出第1次,且嘿咻過程很痛,覺得超沮喪,私下跟同學訴苦,後來害怕因此懷孕,
拐彎抹角問老師反被問出實情,老師立刻告訴校方通知家長報警處理。
王男到案否認與國中妹親熱,自稱當時膀胱與尿道發炎,無法嘿咻,他進摩鐵房間找不到
KTV設備,就跟國中妹各自滑手機殺時間,連抱抱、親親都沒有,且國中妹在交友軟體謊
填年滿19歲,他目視覺得大概17、18歲,事發才曉得對方竟未滿14歲,辯護律師更稱國中
妹在校有說謊作弄人的偏差行為。
國中妹承認虛報19歲以便註冊交友軟體,但私聊時已向王男表明自己「大概14歲」,並堅
稱王男赴約前就私訊她,自稱有很多前科、想在被關前跟她發生關係,當天王男確實有勃
起,並戴套跟她完成性行為,不過國中妹強調王男「其實沒有對我強制性交,他不算違反
我的意願」。
法官認定王男知道防疫期間摩鐵業者僅容許頂多2人1房,本案帶國中妹到汽車旅館目的就
是做愛,所謂唱KTV只是幌子,且眾所皆知男女到摩鐵不投宿僅休息,多半是去嘿咻,閨
蜜也證稱同行男性朋友原本也蠢蠢欲動,但閨蜜當天正值生理期而做罷。
此外,王男在案發後就醫驗出罹患淋病,自訴症狀已持續3、4個月,但法官認為王男企圖
藉此主張因病不舉,且病歷並未記載影響性功能或避免性行為,代表國中妹說詞較可信。
不過法官認為國中妹當時將滿14歲,王男當時也才19歲,確實可能看不出女方才13歲而涉
犯加重刑責的規定,加上女方自承沒被違反性自主意願,因此改依與14歲以尚未滿16歲少
女性交罪論處,一審指王男無悔意也沒和解彌補,判他1年4月徒刑,王男上訴仍不認罪,
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還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213/26820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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