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年代旅遊富國島丟包10團!違規屬實可罰10

作者: kk30180 (kk5)   2024-02-15 16:47:25
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年代旅遊富國島丟包10團!違規屬實可罰10次 觀光署:未出團想退費「自行負擔」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越南富國島行程,因和當地地接
旅行社有款項紛爭,導致292名旅客一度被丟包當地,觀光署強調,292人共10團,如若違
規都屬實,1團1罰,等於可開罰10次,至於該旅行社已預定但未出團的民眾想退團,因調
查結果尚未出爐,未知是否暫停營業,因此退團民眾要自行負擔。
觀光署表示,正在調查,需要消費者先來申訴,如果消費者沒來申訴,不知道誰受影響,
有跟業者要出團等旅客資料,全部790人,其中292旅客共有10團,若其餘的498人旅程正
常就不涉及開罰,等於若違規都屬實,可以開罰10次的意思,若都沒有旅客提出申訴,只
是會調查比較久。
由於調查結果尚未出爐,已預定行程但尚未出發的旅客是否可退訂?觀光署強調,要被暫
停營業才會有依據,不能接團,要退費或請別的旅行社幫忙完成,換言之,現在要退團就
是民眾主動退團,要自行負擔。
最快調查時間點何時出來?觀光署強調,會盡快,下週會有結果,但還有陳述意見要做,
2/13去調查時,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有親自說明,但說了什麼不方便透露。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稍早也說,一定對整個年代旅遊重罰,重罰有2個,1是「旅行業管理規
則」,第49條是有規定,業者要出團前,第一要辦好簽證、第二個任務辦好機票、第三要
辦好住宿,但幾乎沒有做好,針對此規定,我們遵守「發展觀光條例」處罰,可處1萬到5
萬元;2是「消費者保護法」,第36跟38條中,有相關的罰則,最重要的是可以要求停業3
個月,後續看他的狀況我們再來處理。
觀光署署長周永暉則在臉書表示,有關113年春節連假期間,觀光署會同公路局查核國內
旅遊團體計13團次(旅行社8團次、自行包車5團次),團體初步查核均無違規情事。
另外,針對越南富國島旅遊團糾紛事件,觀光署除第一時間掌握資訊協助,並成立應變小
組由旅行業組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與品保協會組成,優先協助恢復全體旅客後續行程與安
排返台,昨天也在台越兩端機場全程確認辦理完成。
今天旅行業組監理稽查科第二次派員前往續查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辦理調查作業
。我們將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規定一團一案查核,有多少事證就會按多少事證處
分,同時,也啟動「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暫停營業3個月的程序,並限期改善。
https://tw.nextapple.com/life/20240215/A01E843681999774F3F5C0E38E1E17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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